王伟
自然保护地研究
破坏生态环境 真正损害的是群体利益
保护地王伟专业号 | 2019-7-23

2018-10-25

近日,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“回头看”时,发现有些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、敷衍整改、表面整改等问题。又如宁夏经济与信息委员会(以下简称宁夏经信委)在2017年9月以来多次向自治区政府汇报称,环境保护督察、重污染天气应对、错峰生产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严重影响经济发展,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视为经济发展的负担。不管是地方政府敷衍整改,还是宁夏经信委将经济发展问题“甩锅”给环保,都说明目前有些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仍存在误解、错解,以眼前的利益得失衡量生态环境保护的价值。

这些行为的产生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,破坏生态环境实际上损害的是群体利益。例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水布垭镇铜铃岩村,因扶贫攻坚任务重,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,把村子上游的废弃水泥厂改建为规模化养猪场。本是为周边的人民群众脱贫增收,但由此却引发了饮用水源地的生态污染,不仅村民生活饮水成了问题,原本的渔业和水稻种植也由此受到影响。村民、当地政府、养猪场场主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各种交锋,前后折腾了14年,各方都叫苦不迭。相似的问题也出现在玉林市南流江流域。当地不仅在禁养区内大办养殖场,使得粪污直排问题突出,局部海域水质持续下降,而且玉林市那林自然保护区为项目开发让路,面积被大幅削减,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风险,极大地影响了周围村民的生活。两件案例都说明,以牺牲环境质量为代价谋求发展能解一时之需,但为此付出的沉重代价却需要群体共同背负。

事实上,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人类的共有资源,不顾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,贪图一时的利益得失而破坏生态环境,损害的是群体的共同利益。一方面来看,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搞发展,其受益的主体和范围是有限的,而为环境恶化买单和承受代价的却是人民群体;从另一方面来看,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人类共有的财富,生态系统是各种要素密切相关的整体,牵一发而动全身,因违规开发导致生态环境破坏,也必将导致人类所共同拥有的生存空间的安全性遭受威胁,产生隐患。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类群体利益,破坏生态环境实际上也就损害了群体的利益。

就这次媒体曝光出的督察情况来看,有些地方仍然认为生态环境保护会阻碍经济发展,把短暂的、少数人的利益等同于整个群体的长远利益,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。抱持“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以自然为中心,忽略人的发展”的错误心态,把负面黑锅推给生态环境保护,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无视,是一种只见大树、不见森林的狭隘见解,更是一种企图推卸责任的行为。

保护生态环境实际上保护的就是群体利益,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从本质上就是贯彻以人为中心的科学发展观。只有站在可持续发展的制高点,从群体的整体利益出发,紧抓生态环境保护,才能留住公众共同拥有的绿水青山,才能为人类的子孙后代造福,持续保障人类的健康生存。

针对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在各个地区反馈的情况,笔者认为,可以从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。从政治上,继续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,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;从经济上,要实行生计替代,形成绿色资本,实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;从文化上,要加强基层政府和群众的环境保护与科教文化宣教工作。只有社会各个群体摆正思想,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实际上就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利益,从而积极协作、劲往一处使,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落到实处,绿色美丽中国梦将会指日可待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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